大元封加北岳手诏

大元封加北岳手诏

河北省 · 保定市

曲阳县的《大元封加北岳手诏》(或称《大元封加北岳之诏碑》)详细介绍如下:

此碑刻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碑文为楷书。全真教掌门张志仙篆额并书丹,上部为八思巴文(蒙古文),下部为汉文。它是元世祖忽必烈加封北岳为安天大贞玄圣帝的诏令碑刻。碑高2.41米,宽0.87米,因有碑楼,其厚度无法测量,现存于北岳庙内。

碑文分上下两截,上截为蒙古文,共有十行,每行十四字;下截为汉文,为蒙古文的释文,也是楷书十行,满行十四字。蒙古文部分的撰文和书丹者目前尚不清楚。碑额篆书“大元封加北岳之诏碑”二行,每行九字。据《元史·世祖本纪》记载,至元二十八年十二月,“遣真人张志仙持香,诣东北海岳、济渎致祷。”碑文年月与史书所记载相符合。

加封北岳主要是为了祈求国泰民安、风调雨顺,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元朝统治。元朝统治者封北岳,既可以利用北岳的文化地位和历史精神使中原人民更容易接受元朝的正统地位,又可以通过此举宣扬其统治的正统性,这足以说明北岳在古代历史上的突出地位和历史影响。

此碑文虽然字数不多,但含义广泛,其中提到的四海、封宇、名山大川等文字内涵丰富,可见对此次加封北岳的重视程度。此碑文对于研究元代历史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同时也有利于研究元朝的官制。此外,由于碑文同时包含蒙文和汉文,可以相互对照,这对于语言文字学家的研究也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可以作为研究蒙文的第一手史料。

总的来说,《大元封加北岳手诏》碑刻不仅是元朝加封北岳的历史见证,也是研究元代政治、文化、宗教以及语言文字等方面的重要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