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唐北岳恒山封安天王之铭
河北省 · 保定市曲阳县大唐北岳恒山封安天王之铭详细介绍:
《大唐北岳恒山封安天王之铭》刻于唐天宝七年(公元748年),碑文由翰林院学士李荃撰文,吴郡戴千龄书写并题篆。此碑高2.78米,宽1.02米,厚0.34米,碑额篆书“大唐北岳恒山封安天王之铭”十二字,四行,行三字。碑身隶书,二十三行,满行四十五字,方劲有力,现存于曲阳北岳庙东碑亭内。
碑文记述了唐玄宗天宝五年(公元746年)下诏封北岳恒山为安天王,并由有司择吉日,在天宝六年(公元747年)三月举行了封王典礼的经过。文中还记述了拥护并执行此项典礼的臣子的功德,并祈祷安天王能够“福善祸淫”、“善利万物”,令异族臣服,使大唐之天下太平。
此碑的刻制时间正值唐代对岳镇海渎祭祀更加重视的时期,继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封泰山神为齐天王后,唐代于天宝五年又封中岳神为中天王、南岳神为司天王、北岳神为安天王,表明唐王朝对五岳的崇拜和祭祀达到了新的高度。
此外,碑文中对安禄山的记载也颇具史学价值。文中称安禄山为“国之英也”,并详细列出了他的官衔称号,这为我们了解安禄山在当时的地位和影响力提供了珍贵的史料。同时,碑阴还有康杰撰《安天王碑阴》,记贾循、冯承相、张元瓒等事迹,进一步丰富了碑文的历史内涵。
总的来说,《大唐北岳恒山封安天王之铭》不仅是一件珍贵的文物,更是研究唐代历史、文化、宗教和书法等方面的重要资料。